第701章 电竞事业部(补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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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不由得眼前一亮:“裴总您说,愿闻其详!”

裴谦喝了口茶水,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

“首先,我们要为所有的俱乐部和选手提供统一的制式合同,同时严禁出现任何阴阳合同的情况。”

“制式合同允许签短约也允许签长约,但只能约定合同时间、违约金、转会费和薪酬等基本内容,不能附加一些乱七八糟的条款对队员做出限制。”

“尤其是不能出现一些非常模糊的条款,比如‘队员必须无条件配合俱乐部进行商业运作活动’等,这个必须明确禁止。”

“俱乐部要进行商业运作没问题,但要在我们的监督之下,不能毫无节制,更不能压榨选手。”

“其次,每一年的转会期,俱乐部和自由人选手都可以自由接触、做出承诺,但不能私下签约。签约前,要由我们来安排各个俱乐部以暗拍的方式对自由人身份的队员进行统一竞价。”

“暗拍时,各俱乐部先发出意向,写清楚倾向的合约时间、违约金、薪酬、额外的特殊待遇,比如承诺队员的出场时间等。”

“一旦暗拍时确认了意向,就让队员选择到底要去哪一支队伍,双方意向一致则签订正式合同。而暗拍时的承诺,俱乐部必须遵守不得反悔,我们来负责监管。”

“最后,发生纠纷时,双方必须接受我们的调解,由我们做中间人,让选手和俱乐部各退一步,选择三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我们DGE俱乐部只吸纳自由人身份的选手,选手离开时如果还在合同期内,一律按照最低标准来支付转会费或违约金。”

张元愣了一下:“裴总,这个是不是有点理想化了?可操作性不是很强吧?”

“如果俱乐部不接受我们的制式合同呢?或者私下里签阴阳合同呢?”

“如果俱乐部确认意向之后又反悔呢?”

“俱乐部跟选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一旦出现纠纷,俱乐部完全可以绕过我们去跟选手打官司,这个我们管不了啊。”

裴谦微微一笑:“这很好办。”

“我们在一开始就跟这些俱乐部白纸黑字地约定好,如果违规的话,轻则罚金,重则禁赛。”

“如果这些俱乐部不接受我们的监管,那就没有GOG联赛的准入资格。想要退出也可以,我们会作为中间人把他们的GOG分部买下来,再卖给其他有意向进入GOG联赛的俱乐部。”

也就是说,你不接受我们的统一管理也可以,那我就不带你玩了。

你自己想玩其他电竞项目就去吧,你的GOG分部我也掏钱买下来卖给别人,不让你受到实质上的损失,但你只要不同意监管,就别想进这个圈子。

至于裴谦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规则,主要是出于三方面的考虑。

首先,只有统一的制式合同,没有阴阳合同和各种附加条款,就让俱乐部玩一些骚操作。

很多俱乐部开出天价合同,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天价,这里面有很多的套路。

比如一个最常见的现象就是,俱乐部跟直播平台合作各出一部分钱,但实际上对选手的直播有所要求,是透支了选手未来商业价值的。

选手表面上赚了,但实际不一定赚。

但这样一来,转会费却是实实在在地抬上去了,到时候DGE俱乐部这边每卖一个选手都比以前多拿一笔钱,这可太难受了。

所以,大家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转会费抬到那么高只是听起来好听,实际上没意义。

再加上DGE俱乐部只约定最低额度的转会费,这就让DGE俱乐部从转会费上赚的钱尽可能少。

其次,建立这样一个监管机构,需要招聘大量的人员,日常运营开支是一笔费用;同时这些种类繁多的监管规定,一定会对一部分俱乐部产生劝退效果。

如果有俱乐部不接受、要退出,那也好办,裴谦这边出钱把他们的GOG分部买下来,也不让他们吃亏,你的投入我都给你补上。

但是你走了再想进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买下这些俱乐部,这又能花一笔钱,裴谦求之不得。

最后,裴谦也确实有一些规范行业、保障选手权益的想法。

如果没有更高层面的监管,那么选手和俱乐部之间是永远不可能建立平等关系的,因为话语权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

就像普通的打工仔在面对公司的时候,很多时候也只能是用脚投票、选择一个最不坏的公司,但实际上却并不具备跟公司议价的能力。

只有极少数特别优秀、完全不可替代的人,才有议价能力。

在双方实力不对等的时候,官方如果不作为、保持绝对中立,其实等于在拉偏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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