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章 一物降一物(1/2)

李哲接到二姨电话,刚从江南政府招待所里面出来。

“是二姨吗?”李哲放下电话,姐姐问道。今天晚上不走,明天直接去省城上班,所以,跟李哲一起回家。

“是呀,也不知道什么事儿。”

“能有什么事儿,还不是有关白琳琳?不会知道孩子是你的了吧?”李彤看着弟弟说道。

“不会的。想知道早就知道了,不想知道就装着不知道。估计是有关钱的事儿,你不知道,小英子告诉我,今天宴请的时候,想记在白琳琳的账上,让小英子给说了一通。”李哲想了一下说道。

“还真有可能……按理说,二姨这一辈子也不缺钱呀,怎么性格跟咱妈一点都不一样呢?”李彤说道。

“越不缺钱的人越这样,你没见咱小时候她那样子吗?”

“你是说那些旧衣服让我给扔了那件事儿吗?”

“那是其中之一……听妈说,有一次,可能还没有我呢,妈去城市有事儿,中午到她们家,正赶紧上二姨家煮饺子。那时候,如我们这样的人家,也就是过年的时候,能吃上一顿。因为二姨夫是飞行员,有特供肉。

二姨一看到妈过去,吓得赶紧把煮饺子锅的火关了。虽然把火关了,但锅里的饺子味道,还是能够闻得到的。结果妈在二姨家呆了一个小时,二姨愣是没舍得把饺子拿出来,最后老妈一看等车的时间到了,起身离开。可还没等走出她家的院子呢,就听表哥在厨房里大声的对二姨说,饺子都落锅了(成了片汤)。”

听李哲说完这些话,两个人直到回家,谁都没说出声儿。

果然,二姨也在老妈这里等着呢。

看到两个人一进来,还没等屁股坐稳呢,二姨就急不可耐的对李哲问道:

“大外甥,你是生意人,是老板,你说说,白琳琳现在是我们老凌家的儿媳妇了,她名下的企业是不是也应该是我们老凌家的了?”二姨问道。

“二姨,你怎么想起问这件事儿呢?”李哲问道。

“还不是小英子吗?说什么那是婚前财产,属于白琳琳自己的,跟我们家没有关系。你说现在白琳琳人都是你表哥的了,那她名下的企业不也是你表哥的吗?”二姨理直气壮的说道。

“小英子说的有点道理,婚前财产是指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归产权人个人所有,通常不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归属。

一般是指没结婚之前的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还有就是两个人名下的企业或者公司,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方婚前设立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种情形就是,一方婚前设立的,另一方并不享有任何权利的,属于个人财产。

我这么说,您能听明白了吧?

在给您举一个例子吧,比如冰冰吧,她没嫁给我之前,就有地产开发公司,而在我们结婚的时候,设立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个开发公司就是我们共同所有。如果当时设立的是,另一方并不享有任何权利,那这个开发公司,还是属于她个人财产。”李哲看着二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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