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灵猴秘境(修改)(2/2)

按理说隐藏地图中,boSS出现的频率应该比外面要高得多才对,可他走了这么久,就是没有碰着。

快速清理掉眼前的几只怪后,凌云直奔那只颜色鲜艳的猴子,但当他靠近用神圣之瞳查看信息后,略微有些失望。

这并不是一只boSS,而是一只精英怪。

白高兴一场,凌云瘪了瘪嘴,但还是挥舞起匕首,对着这只精英怪攻击起来,毫无悬念,只有55级的精英怪,两分钟,就惨叫一声,倒在了凌云的跟前。

又出了一撮毫毛,不过令他高兴了一下,这撮毫毛居然与之前的不一样,召唤的不是普通怪,而是精英怪。

不错,精英怪的属性可要比普通怪高很多,他的打手成员又多了一个。

最后,凌云将整个金丝幻影猴怪区清理一遍后,身后的队伍更加庞大了,十只普通怪,三只精英怪!

其实他并不是只爆了十份普通怪的毫毛,但当他召满10只后,就显示召唤数额已满,在他的背包中,还有六份普通的毫毛。

精英怪物则因为数量实在太少,总共他才遇到了五只,幸好爆率要比普通怪高不少,其中三只都出了毫毛。

凌云带着浩浩荡荡的一大堆猴子,继续前往下一个区域,这里的怪物分布很规律,就是越往深处走,怪物的等级就越高,接下来的区域便是又要高一个段的55级通臂魔猴。

可惜这种猴子并不爆可以召唤的毫毛,凌云本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直接继续寻找更高级怪物的,但这通臂魔猴比较霸道,竟然安排了不少哨兵,一旦凌云跨入到哨兵的仇恨范围,哨兵就立即大声呼叫附近的通臂魔猴。

导致凌云不得不继续清理前赴后继不断冲过来的通臂魔猴,这些魔猴十分狡猾,并不与凌云召唤兽直接冲突,而是仿佛知道凌云是主要控制者般,一个劲朝这边跳来。

可它们不知道,凌云才是这里面最可怕的敌人。

但是,凌云还是有些无奈,这样杀下去也不是个头啊,再往前走肯定就是60级甚至70级的怪了,一直刷怪毫无意义,这里面肯定隐藏着一个任务的,到底去哪里接这个任务呢?

凌云皱着眉头,不断思考,在《位面》中接取任务的方法很多,除了大多数是找到发布任务的Npc以外,还有卷轴类的,就像藏宝图的那种,还有直接触发剧情类的,这种系统会进行提示,还有一些被动任务,就像毒药身上的诅咒,也可以算是一个任务。

在这个灵猴秘境中前进了这么远,除了刷怪,到现在他愣是一点异常都没有发现,直接让他有些怀疑,是否是他的经验出了例外,这个隐藏地图并没有什么任务,只是相当于一个普通地图。

就在凌云相当郁闷的时候,耳边传来一个异样的声音,虽然这个声音很轻微,还有周围猴子吱吱叫在干扰,但还是被拥有听风辨位能力的他捕捉到了。

这绝对不是通臂魔猴发出来的!

但他脸色并没有什么变化,继续假装很认真的刷怪,甚至看都没有看一眼那个方向。

呵,终于等来了一个特殊存在,要是再这样继续刷下去,他只能先暂时留个传送印记在这里,以后再来。

“窸窸窣窣”这个声音越来越近,已经在离凌云不到10米的地方。

后跳突刺!

就是现在,凌云不再继续等,这么近的距离,他决定先发制人!

pS:2020-10-11(随笔感言,不喜欢的可以跳过哈~~)

一直没有用U盘,都是用我那台12年的老笔记本码字,果然还是出事了!

但是,还好,各位不用担心,电脑没坏,资料也还在,只是被锁在超市储物柜里没拿到。

事情是这样,今天天气晴朗,碧空无云,经历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阴霾,难得有这么个好天气,所以就想着上完课出去放松一下。

但下班回去的路上,电脑得带着啊,可若是带回家再出门,就太晚了,于是我这脑瓜子一机灵,想到超市可以免费储存东西,便兴高采烈的将电脑包存了进去。

结果,悲催了,等我回来才发现,超市已经关门了!

这尼玛,我欲哭无泪,只能拿着那张储物小票在风中凌乱!

电脑明早倒是能去拿,关键是,每天更新这事糟糕了,唉,没办法,现在借用女朋友的电脑,给大家说声抱歉吧,明早把电脑拿过来再正式更新。

而且,我郑重承诺,之前礼物的那一章,还有我本来不打算请假却请假的那两章,这周最低还两章出来!

这个,真的抱歉!

以下字数大家可以忽略了,只是为了满足番茄每日字数(每日没有完成保底字数,就没有保底工资,虽然我的保底工资本来也没多少。)

额,对了,关于后面剧情,各位有没有什么想法的,可以积极跟尘封商讨一下,我虽然设计了许多大框架,但是还是希望有朋友一起参与进来,比如设计个隐藏任务或是某个道具什么的,写小说吧,我本来也就是一时兴起。

高中时代开始接触网络小说,那个时候还是花钱去小书店租用实体书来看,每到不喜欢的科目,就摞起一摞高高的书遮挡,然后悄悄看,也不知道被收了多少本,但那个时候缺乏其他娱乐(手机上还是2G网络),看网络小说简直就是头等乐事。

青春不可回忆,一旦回忆起便是无边无际的念想,在高三的时候,心里面就萌动着想要写一本的欲望,可惜那个时候无论是心智、见识与环境条件,都不允许,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用一个作文本,写了一个本子。

当然,勇气可嘉,文笔却是……不说那个了,那本子,也早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不过,从此算是在我心里落下了一颗种子吧,想用自己的文字构建自己编的故事。

时光荏苒,一晃,很多年便过去了,我没有再提,也没人知道。

前两年吧,经历两次创业失败后,我顿然发现,人生似乎比想象中要艰难得多,即便我从一个小山沟,走到镇上,再翻越大山进入城里,经历过泥水,也醉梦过霓虹,但是,始终越不过的那道坎,叫生活。

我曾笑过我的老大哥,为何人家都在二十七八时便纷纷踏入婚姻的殿堂,他却始终孑然一身,多么落魄,一事无成,直到自己也慢慢不知不觉间爬到这个年纪,才犹如梦醒了一般,原来,我一直嘲笑的,就是那个未来的自己。

年轻总想,我何曾向生活低过头呢,只是总会碰得头破血流,现在想想,低一下头,又何妨。

唉,似乎有点啰嗦了。

其实,在我本意,我想写的小说并不是这种类型的,里面凌云的意志与我也毫无相干,虚幻里的世界,大多数想要看到的总是强大与霸气,幸运与美好,找到一种舒畅快意。

就像以前的我喜欢看,嗯,现在的我偶尔还是喜欢看,以前是憧憬,现在是逃避。

两年前,我心中的那颗种子终于发芽,毫无忌惮,充满斗志,无所畏惧。

我想借用生活的现实,想借用年少的梦想,想借用一路走过来的所见所闻,来助长这颗种子长成我想要的模样,那个时候,是我最后的张扬。

现在,我写了这本,其实多多少少夹杂些无奈,不过幸运的是,无心之意却能得到有心的关注,我从来对自己的文笔就是怀疑态度,写故事什么的,啧啧,不怕笑话,我还偶尔有些脸红。

我没想到,后面真的有读者能够喜欢,说真的,这是我没想到的。

当第一个读者给我留言,给我提意见,给我加油,我当时激动得给我办公室的每一个同事都看了一遍。

这个故事却是不是我最希望的那个故事,但只要有人喜欢,那我的故事归我,这个故事,归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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